孕期婦女合理的體重增加量是12公斤到17公斤。其中3-4公斤是胎兒的重量,其它的是胎盤、羊水、乳房和一些附屬產(chǎn)物的重量。妊娠期不是減肥和保持體重的時期,但也不是一點兒也不需要控制體重的時期。原先較瘦的婦女體重可以增加多一些,原先較胖的婦女體重就應該增加少一些了。
孕婦要自我判斷出孕前體型是哪一種類型,偏瘦型、中等型、偏胖型,對應不同類型體重增加的標準來衡量你現(xiàn)在是否合格,據(jù)調(diào)查研究孕婦足月時的體重增長標準為:
偏瘦型:體重增長 12.5-18kg
中等型:體重增長 11.5-16kg
偏胖型:體重增長 7-11.5kg
如果做一下孕期體重評估,中等身材標準的孕婦,孕28周增長12.5斤,占整個孕期體重增長的50%。如果體重評估結果大于或小于增長標準,在孕28周—32周時開始加以調(diào)整是非常有效的。
除此之外,孕期不同階段體重增長速度并不相同,孕期的三個階段:孕早期、孕中期、孕晚期,相對應胎兒生長的緩慢期、加速期、最大加速期。孕期前三個月體重基本不增加,或者只有1-2公斤的增長。以后每個星期增加500克左右,細化到懷孕期每一周體重增加的情況見表。